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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討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平衡點

作為遠東的大都會,香港擁有大量資金、國際級的人才和技術,年度經濟增長令人艷羨,而"小政府、大巿場"的方略亦令到香港連年成為全球經濟發展自由度最高的經濟體系;可是,蓬勃的經濟增長背後,環境受破壞的程度卻日益嚴重:空氣污染、光污染等問題在回歸之後日趨惡劣,降低了普羅市民的生活水平。事實上,發展經濟必須要犧牲對環境的保育嗎?兩者之間存在魚與熊掌的關係?因此,本文將集中於剖析經濟發展於環境保護之間的利害關係和香港的部分發展項目,並歸納個人與社會在未來日子當中可行的取態。


"經濟發展"所指的是物質福利的改善;根除民眾貧困和與此關聯的文盲、疾病及過早死亡;改變投入與產出的結構,及相應地使具備廣泛基礎的利益集團更多地參與決策,以增進公眾福利等。[1] 另一方面,環境保護則是指透過關注保護和改善自然環境,如保護大自然資源免受全球化企業濫用、保護原住民的生活等,從而最終達到可持續運用自然資源的目的。自工業革命年代以後,人們一直倚賴開採石油煤炭等地球資源和大量砍伐林木,以維持高速的經濟增長。在生產與消費的循環背後,高碳的生活模式雖一方面的保障了社會繁榮,卻另一方面對大自然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害:臭氧層破洞、加劇全球暖化和河水泛濫、動物失去棲息地、生態食物鏈失衡等。就香港本土而言,自五、六十年代起迅速的經濟發展雖大大提昇了香港人的生活水平,但亦同時衍生出很多的環保問題,可長期被大眾忽視。而香港社會長久以來一直持"經濟發展走在最前"的共識,任何窒礙生產總值增長的項目必須作出讓步,直到近年社會年輕一代愈加注重生活質素及港府對"可持續發展"的關注,香港才在環保議題上有所突破。


從過去的發展項目概況來看,香港社會顯然單單傾向追求更富庶的經濟成果,而在環境保護的行動上決心不足。過去十至二十年,空氣污染、光污染、泥土變毒的問題急速惡化,連帶本地海水的水質亦長期受到工商業廢物排污而被劣化:維港水質在過去十多年重金屬、大腸桿菌含量嚴重超標[2],令到海洋生物多樣性受到破壞,巿民在海傍釣到有毒的魚,而且渡海泳此等有益身心的活動亦被迫擱置,直到近年維港水質有所改善才得以復辦。除此之外,由於本港土地資源匱乏,致令本應是一片淨土的新界區不少的綠化地帶,淪為貪得無厭的發展商之斂財工具(當中不少是透過強搶官地,又或是鑽法律漏洞而所得)。北區上水梧桐河一帶的綠化空地,一直有部分土地被不法分子所利用,改裝成廢車場、堆放貨櫃及傾倒建築廢料的地方;而近年引起社會人士爭議的大浪西灣,就緣自某一大地產商透過中間人購買了綠草如茵的西灣舊村地皮,並準備大量興建丁屋,只是受到大眾強烈抗議,從而迫令政府迅速將大浪西灣納入"發展地區審批草圖",並刊憲將之收歸郊野公園,才不致令大浪西灣的自然景觀受到侵蝕。由此可見,香港過去偏重工商的發展方向令到政府忽視了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因而在修憲立法時造成了不少的法律漏洞,讓地主有機可乘;而且政府在相關的法律條文上的監管力度不足,致令過往香港在環境保護的大議題上未有取得實質進展。


而近年香港社會的環保意識日漸加強,亦令政府當局在基建等發展項目上加入更多綠色原素。就以添馬艦新政府總部的建築設計為例,該"門常開"的概念可以被視為現時對環境保護之關注的一大回應。新政總與立法會大樓之間的綠色草原(當局稱之為"綠地毯"),就與在內的添馬公園"地常綠"的設計概念互相呼應。添馬公園佔地約17000平方米,佔八成添馬艦的公共空間,雖然可能在區內衍生出屏風效應等其他問題,但作為本港最環保政府建築[3],政府此舉無疑為城巿未來的環保建築發展項目,起了身先士卒之用。當政府起了帶頭作用,以及提供了適當誘因予其他企業時,將有助減少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摩擦力。筆者展望將來的西九文化區及啟德發展項目將有更佳的示範。


誠然,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肯定會有張力,但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觀上,更多的應是兩者之間的共存和互合,藉以發揮更高價值、實質效益的"協同效應"。這解釋了本文章題目的定調,在於尋求兩者之間的均衡點。我們當下應該將討論焦點集中於"如何在保持經濟發展的前提下將對自然環境的傷害減至最低",或"如何將環保項目納入經濟發展的考慮當中",而非"如何在經濟發展上作出讓步以保護環境"。事實上,在全球社會急速發展以及香港嚴重缺乏土地資源的局限下,香港實在難以獨善其身,返璞歸真,只談環保。策略上偏重環境的保護,不把大自然當作人類發展的一種手段,在外地一些小國例如馬爾代夫,瑞典或挪威等可能可行,但切合於人口不斷增長的香港來說,卻未必是實際的做法。假若政府施政時傾斜於環境保護時,皆因在環保發展上需要龐大的資金,這最終或會令保護環境的目的在欠缺實質支持而無法取得預期效果。因此,在目前的氣氛下,經濟發展仍是環境保護的必要條件。


可是,"先發展後環保"這一説法現今亦成為吊詭。在經濟至上而不理環境保育在短期內雖仍可說得通,但長遠而言,只會成為計時炸彈,禍及經濟。以本港的空氣水平為例,城市的空氣質素本已難言理想,假若仍無針對性行動減少汽車廢氣或碳排放,就只會令空氣污染水平日益提高,長遠會危害大眾的呼吸系統、中樞神經系統、母體胚胎等,增加社會的醫療負擔;而另一方面,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惡劣的空氣污染情況亦可能令境外投資者卻步,降低外國企業來港投資的意欲,以及世界各地人才來港發展的念頭。同樣地,長遠而言,忽略環境保護亦會令香港居民的收入、國際形象及全球競爭力造成負面的打擊。


就個人來說,環保的行為始終會對日常生活造成不便甚或乎滋擾,因此未必每個人都能夠接受。在現今社會中,能夠負擔得到環保行為代價的,往往都是一班中產以上的小康族群,而他們口中所提倡的「環保」行為,會令到物價、生活成本被推高,而最終令處於弱勢的基層市民受苦。因此,從個人的角度來看,環保的活動應該是人人負擔得起的,例如把廢紙、鋁製品及塑膠廢料送往回收,盡可能徒步上下班以減少碳排放,節約能源等。這類活動一般所付的代價較低,較少影響現行生活,以及較容易做得到,適合男女老幼貧富不同階層。


至於從宏觀社會而言,由於可依靠政府作主導,因而較容易實行可持續發展的活動。最簡單的是,政府可透過教育及立法雙管齊下作切入點,而這亦是政府當局最慣常的做法。事實上,在每個膠袋徵費五角的措施生效二至三年後的今天,的確能夠每月減少六成或以上的膠袋用量[4];而政府在建築廢料、住戶垃圾、個人或工業排污上徵費亦能減少廢物的造成,在淨化海港,遏止堆填帶來的更多禍害上的行動已見成效。此外,政府亦可提供合適誘因於推動商界在環保事業上出一分力;而只要商人發現發展環保行業有利可圖、能得到合理回報時,他們自會主動投入參與。故此,政府應加快推行環保產業,設立環保業信貸基金或稅務寬減,在企業財務上作起動。而商家亦可在"低碳綠色經濟"下作配合,重新發展回收業及積極推動科研,以有助業界在可持續發展的營運模式上取得長足成效。顯然地,當社會各界發現發展環保是無利可圖,得不到任何金錢或實質回報時,自然不會有動機作出參與。其實香港人大都熱愛自然,希望能夠保護地球,只是利害當前,大眾自私的顧及了自身的金錢損益,才未有在環境保護上出一分力。


因此,只要市民、政府、企業三方面通力衷誠合作,求同存異,並充分考慮相關持份者的利害關係,自然能夠提昇社會的整體福利;而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亦再不會再存在誰先誰後的問題。


[1] 查爾斯•P•金德爾伯格著;張欣 等(編)(1986)。經濟發展。上海:譯文。

[2] 2011年香港海水水質年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環境保護署。

[3] 新總部將成最環保政府建築。2008年1月11日。明報。

[4] 膠袋徵費計劃之成效。2012年3月。香港教育城



參考資料

1)沈旭暉、李祖喬、甘文鋒、黃浩然、鍾樂偉(編)(2007)環保好反:解構綠色運動,META,01,1-29。


2)水質污染與控制。大中華青年在線。http://www.gcyouth.net/BasicConcept.php?Title=%20水質污染與控制&articleId=12057


3)Anthony Giddens (黃煜文,高忠義譯)(2001)。氣候變遷政治學。台北:商周。


4)發展經濟與保護環境的平衡點在哪裡?(劉國才)。2007年3月19日。人民日報


5)李偉才、林熙(2009年9月)。建設「綠色都會」-- 以環保促進經濟發展及社會進步。香港集思會。


6)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環境局(2011年8月)。推進環保產業補充資料。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7)政總北門擬建臨時寵物公園。2012年11月25日。星島日報。


8)大浪西灣和龍尾灘,命運不一樣?(羊獅虎)。2012年11月11日。主場新聞。


9)環保與經濟發展 怎取捨(葉鏗然)。2010年11月29日。經濟日報。


10)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淺談可持續性發展(高凌雲)。人民網。


11)東北發展,塱原傷不起(長春社)。2012年9月20日。主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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